《商标分类》第十一版2023文本同步商标局

第13类火器;军火及弹药;炸药;焰火。

【注释】第十三类主要包括火器和烟火产品。本类尤其包括:——爆炸性或烟火式救援信号弹;——信号枪;——个人防护用喷雾;——爆炸性烟雾信号,信号火箭;——气枪(武器);——武器肩带;——体育用火器,猎枪。本类尤其不包括:——武器用润滑油(第四类);——剑(武器)(第八类);——除火器外的随身武器(第八类);——非爆炸性烟雾信号,救援激光信号灯(第九类);——火器用瞄准望远镜(第九类);——火炬(第十一类);——圣诞拉炮(聚会助兴道具)(第二十八类);——火帽(玩具)(第二十八类);——玩具气枪(第二十八类);——火柴(第三十四类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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