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商标分类》第十一版2024文本同步商标局
商标注册费用,缴费期限及支付方式

一、商标注册申请规费标准

向商标注册部门申商标注册申请,应当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商标规费,每类别受理商标注册费用标准如下:

300元(限定本类10个商品。10个以上商品,每超过1个商品,每个商品加收30元)

二、缴费期限和缴费日

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应自收到缴费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商标注册部门缴纳费用。期满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,其申请不予受理。

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缴纳费用的,以缴纳当日为缴费日;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缴纳费用的,以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反馈的实际支付日为缴费日;以银行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,以银行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。

三、缴纳方式

办理商标各项业务需缴纳的各类费用,应当以商标注册部门规定的方式缴纳。

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业务,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须通过在线支付方式缴纳费用。

除上述方式外提交的商标申请,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可以通过在线支付方式缴纳费用,也可以通过银行汇款缴纳费用。通过银行汇款的,应当在银行汇款附言中写明正确的缴费码,或者在汇款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商标网上缴费平台补充缴费信息;银行汇款缴费码填写不正确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缴费信息,视为未缴纳费用;视为未缴纳费用但支付成功的款项,由商标注册部门退还至原支付账户。

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的,收到缴费通知书后,可直接在注册大厅缴纳费用。

不符合上述规定的,视为未缴纳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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